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2-26 15:0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营造氛围,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宣传。

2008123,厅办公室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各派一名部门负责人和信息技术人员参加了省信息中心组织的信息公开编制工作培训。124,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周密布置安排。成立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明确由厅信息中心负责“厅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系统”的开发、培训和维护工作。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处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编辑、加工、录入等工作。2月,我厅专门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动员大会暨软件应用培训会,传达了全国会议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学习了《条例》和省政府贯彻《条例》实施意见等文件,强调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重要性,演示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系统”软件的操作流程。厅各处室(局)、单位进行了再动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学习、贯彻。同时,利用厅局域网、厅宣传栏等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从而使每一位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改进机关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机关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紧密结合实际,讲求措施方法。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我厅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结合起来,与厅里开展的“规范管理年”和创建“五型机关”(即“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绩效型、和谐型”机关)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工作按步骤、分阶段地稳步推进。在信息公开编制阶段,制定了《省财政厅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工作实施步骤,明确了牵头负责单位和配合单位,同时对信息的录入权限进行限定【牵头单位对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内容具有信息录入权;配合处室、单位要将相关信息报送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统一进行录入,从而对整个编制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责任化。20085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我厅制定了《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内容与属性界定、公开方式与公开程序、监督与保障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突出规范操作,工作机制到位。

在信息公开编制阶段,针对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我厅果断采取“双轨”运行机制,一方面要求各处室、单位认真清理本部门除涉密之外的信息,并按照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对2003年以来的信息和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对拟公开的信息先行组织直接录入。另一方面要求各处室、单位将整理出的《拟公开信息的目录》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厅长审签,报厅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厅办公室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对明确可以公布的信息进行审核通过。从而确保了我厅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按时高效完成。8月,我厅在省政务中心财政窗口增设“安徽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申请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受理。

四、坚持过程管理,强化督查指导。

为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厅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检查,强化阶段推进。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阶段,一方面检查各处室、单位《拟公开信息的目录》上交情况,一方面联合厅信息中心通过“信息发布平台”检查各处室、单位的信息录入情况,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加快信息清理进度。在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通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会议等形式,及时回顾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系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详细安排,提出具体要求,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同时,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评,我厅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考核,着力增强各处室、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008年,我厅圆满完成了《财政厅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制度;完成了13个一级信息目录(即:厅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招投标信息、公告和新闻发布、非税征管信息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13个目录)的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400多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0件,其中明确可以公开13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3件,非本部门掌握的有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有9件,均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提供依申请信息,无超时现象。在此期间,我厅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处室、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主动;二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009年,我厅将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结合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将《条例》的学习纳入“五五”普法专题讲座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厅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使每一位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电视、电台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大对财政工作的宣传报道,为我省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考核、评议、报告和经费保障等措施,确保厅信息公开工作长期顺利进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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